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房产证号:房权证利房管字区字第0309号
发布日期:2022-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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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利津县津二路638号翠薇小区1号楼4单元401室(房产证号:房权证利房管字第0309号)房产证书、土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书、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