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29 |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相关科室、单位:
根据东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4〕6号)文件要求,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现将市财政通知转发给大家,同时提出要求如下:
一、年初预算安排项目对照经市财政批复的绩效目标表(附件2、3),年中新增项目对照2023年新增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9),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市级预算项目支出自评,包括填写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4),撰写xx(科室、单位)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附件5)。
二、耕保科另需完成市级耕地保护激励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包括填写XX转移支付整体绩效自评表(附件6)、撰写××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附件7)。
三、请湿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服务中心、土地矿产发展服务中心以各中心为单位汇总报送。
四、预算执行数按照2023年度项目实际支出数填写(附件10),一个项目涉及多个科室的,由支付金额最大的科室汇总后报送。
五、请各科室、单位务必于5月8日前完成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并将电子版材料发孙宝霞汇总。绩效目标评价工作每年都纳入单位考核,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按要求完成。
联系人:孙宝霞,联系电话:8334351
附件:
附件1:东财绩〔2024〕6号-东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5:xx(科室、单位)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参考).doc
附件7:××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docx
财务审计科
2024年4月29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