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2-11 |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东营市截至2025年5月11日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市级登记的4个采矿权予以提醒公示(详见附件)。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矿业权人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请矿业权人按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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