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素华 继承
发布日期:2025-03-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王素华 继承王遵友、王素华坐落于河口区海盛路47号 河瑞小区452单元301不动产权中王遵友的(50%)产权份额。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国土资规〔2016〕6号)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现对外公示,有异议者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东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河口分中心联系。

东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河口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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