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204357号;第204358号
发布日期:2026-03-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号:20260311008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东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546-8017779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吕胜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东营区北一路4321111单元502

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204357号;第204358

吕永华







 

登记机构:东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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