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311008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东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546-8017779 。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吕胜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东营区北一路432号111幢1单元502
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204357号;第204358号
吕永华
登记机构:东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