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山东省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指南》等法规文件要求,现将经我局审查认定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延续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延续名单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