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李向英、陈兴泰因保管不善,将鲁(2021)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074636号,坐落:东营区登州路6号14幢2单元40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向英、陈兴泰
代理人:
2026年05月27日